发布时间:2024-11-08 10:19:46 来源:区委巡察办
东丽区委巡察机构深入开展“巡纪审”联动监督、成果共用工作,建立了谋划统筹协调、资源互联共享、监督成果互通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优势互补、效应叠加,着力构建“同题共答”工作格局,推动东丽区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谋划统筹协调,构建一体监督格局。深化“巡审联动”机制,十二届区委以来,区委巡察机构坚持每年年初就全年巡察计划安排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并征求意见,向区审计局提出具体审计单位或审计方向意见建议,共同谋划确定联动监督重点单位、领域、项目,注重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巡审同步、先巡后审、先审后巡等方式,实现监督对象最大一致性,科学合理布局工作任务。探索开展“双进驻”“双监督”模式,在十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中,区委巡察组与审计组同时进驻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开展联动监督,区委巡察组全面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四个聚焦”、“十重一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组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将审计组部分成员吸纳进区委巡察组,实现监督成果共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巡察精准靶向发力。
资源互联共享,释放监督叠加效应。持续做实巡前情况通报工作,十二届区委以来,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共提供涉及38个被巡察处级党组织政治生态情况报告、100余份经济责任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报告,通过资料同阅、信息碰撞、动态会商,为区委巡察组快速定位重点人、精准发现重点问题提供“荷枪实弹”。“巡”与“纪”同频发力,加大边巡边查力度,十二届区委以来对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邀请区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提前介入,及时组织“室组办”对问题线索定性、可查性进行会商研判,对条件成熟的问题线索坚持严查快处,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已巡中移交2个重点人问题线索,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形成有力震慑效果。
监督成果互通,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区委巡察机构将每轮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意见、“一把手”专题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活情况”材料通报给区纪委监委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参考,实现监督成果有序衔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操作规程》,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整改监督范围,对整改责任、流程、时限、标准全面进行明确。进一步强化“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被巡察党组织培训政策资金使用效果不佳、创业房租补贴发放监管不严、就业见习补贴未有效保障就业等重点问题向区审计局制发建议,建议其适时分批次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政策资金使用专项审计,督促相关部门、街道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政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国家政策资金真正达到惠及民生、推动发展的目的,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