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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丽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27 17:06:48 来源:“清风东丽”微信公众号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东丽湖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陈长柱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1月和10月,陈长柱等人两次违规接受辖区内企业宴请,并于2020年10月接受宴请后,违规决定将街道办事处防汛发电机借给企业使用。2021年1月,陈长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东丽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助理工程师王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王辉在担任东丽礼堂负责人期间,违规决定使用该礼堂营业性收入资金,以加班、晚场补助等名义发放奖励性补贴,共计1.88万余元,王辉本人领取3825元。此外,王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魏同印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12月至2016年5月,魏同印在担任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期间,利用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职务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本人及本单位其他人员私家车加油,共计1.56万余元,其中,魏同印本人花费5372元。2021年3月,魏同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宴请,有的巧立名目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有的公私不分、大搞“车轮腐败”。这些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在十九大后仍屡踩纪律红线,反映出部分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从小事小节做起,防止行差踏错,不越纪律底线,树立良好形象。

    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方式,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聚焦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以有力监督为“十四五”开好局、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都市新区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东丽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