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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东丽区纪检监察工作年鉴

    发布时间:2020-12-11 17:04:00 来源:东丽区纪委监委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区纪委)与天津市东丽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区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区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1984年,成立中共天津市东郊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5月,变更为中共天津市东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88年2月,建立天津市东郊区监察局。1992年3月,更名为中共天津市东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天津市东丽区监察局。1993年8月,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区监察局列入区政府工作序列,受区政府和市监察局领导。2017年12月,成立天津市东丽区监察委员会,撤销区监察局和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区监察委员会。2017年12月25日,区委发文确立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2019年,区纪委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能,保持正风肃纪反腐强劲态势,为实现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73件、立案230件、处分22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7人。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集中9天时间组织学习研讨,高质量完成11篇课题调研,高标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推动主题教育10项专项整治,对全区78个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监督,提出整改意见1273条。精准开展政治监督。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区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7件、处分6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组织3名区级领导和13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方案》,坚持有责必负、失责必问,对22个单位和206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区管干部87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大力开展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问题专项治理,梳理意见建议697条,督促制定整改措施153条。出台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实施方案,形成区管单位政治生态分析报告70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全区83个单位党组织、558名党员领导干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监督。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盯16项整治重点,推动47项问题完成整改。全区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5件、处理106人。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强化同级监督,开展对区级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包联情况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53人次,运用第二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184人次、22人次、34人次。制定帮扶回访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全年分3次对175名受到处分或者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回访教育。全面加强基层监督。出台《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社区延伸的实施意见》,建立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95个,聘任联络员95名,廉情信息员910名,推动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全区扎实开展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件,处理133人,通报曝光6批27起。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区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8件、处理196人,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58件、处理206人。扫黑除恶“惩腐挖伞”形成震慑。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5件、处理28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运用“常规+专项”方式对18个区属单位党组织和50个社区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发现问题228个,向区纪委监委机关移交问题线索95个。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组织58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区级警示教育中心,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沉痛的代价》,点名道姓通报10起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纪法衔接、法法贯通”。修订完善《案件审查调查笔录制作规范》《案件审查调查证据调取规范》等9项制度,召开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东丽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意见》,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留置案件22次,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大力度推动干部培训。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干部学习大讲堂、规范性文件解读例会22期,参训人员1758人次。举办培训班5期,创新开办“机关夜校”25期,组织干部大讲堂7期,累计培训1600余人次。

    主要工作

    【履行政治监督首责】2019年,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加强政治监督工作方案,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制度化。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26个,提出建议19条,确保令出即行、有禁即止。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开展违建别墅、人防领域腐败、土地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等专项治理,推动拆除违建别墅99栋,立案查处人防领域、土地管理领域问题15件20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组织3名区级领导和13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组织62名新任职区管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对全区83个单位党组织、558名党员领导干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对“七个有之”问题严查快办,全区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7件、处分6人。大力开展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问题专项治理,梳理意见建议697条,督促制定整改措施153条。出台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实施方案,形成区管单位政治生态分析报告70份。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277人次。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019年,区纪委监委聚焦扶贫助困、拆迁还迁等重点领域,坚决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截留克扣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区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5件、处理106人。持续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盯16项整治重点,推动47项问题完成整改。坚持有伞必除、有网必破,保持扫黑除恶“惩腐挖伞”凌厉攻势。全区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5件、处理28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特别是依法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形成强大震慑。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区纪委监委选优配强8名处科级干部、9名专职干部到街道纪(工)委任职,突出专编专职、专岗专干,持续深化“三转”。深化对街道纪(工)委“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检查考核,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增设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驻开发区总公司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区属企事业单位监督全覆盖。全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检查436次、发现问题596个,处置问题线索164件、立案61件、处分71人。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案件审查调查笔录制作规范》《案件审查调查证据调取规范》《天津市东丽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意见》等制度,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留置案件22次,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

    【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2019年,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用好个别谈话、专项检查、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等形式,开展近距离、常态化监督。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53人次,运用第二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184人次、22人次、34人次。强化信访监督,受理办理信访举报1008件,推动12388举报电话接听中心和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建设,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制定帮扶回访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建立党委帮扶、纪委回访的教育机制,全年分3次对175名受到处分或者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回访教育,督促压实党委(党组)帮扶教育主体责任,共同帮助“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完善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出台《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社区延伸的实施意见》,健全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信访举报、请示报告等6项制度,建立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95个,聘任联络员95名,廉情信息员910名,开展专题培训,全面加强基层监督工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人选资格预审排查,对全区2006年换届以来1702名村(社区)干部情况进行全面起底,回复廉政意见792人次,取消资格41人。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2019年,区纪委监委坚持抓重要时间节点与抓明察暗访相结合,对全区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干预金融活动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谋取利益等问题专项治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件,处理133人,通报曝光6批27起。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对“民意直通车”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满意度回访,对《百姓问政》、“党群心连心”平台曝光和受理问题督办核实,聚焦固步自封阻碍改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全区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8件、处理196人,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58件、处理206人。

    【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19年,区纪委监委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震慑,共处置问题线索573件、立案230件、处分22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7人,立案审查调查区管干部30人。严肃查处原区委委员、原区建委党委书记、主任白宝忠及其妻子区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宋文华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对该案相关人员立案38件、处分党员干部31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东丽区立案查处的社会关注度最高、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立案审查调查拆迁还迁领域典型问题34个,结合查办案件抓治本,坚持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指导相关单位深挖发案原因、查找突出问题、逐一抓好整改,全年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5份。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清风东丽”等平台,通报全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0期56件,深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成果。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沉痛的代价》,点名道姓通报10起典型案例。组织58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区级警示教育中心,5批100余名发案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推动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闻警自省。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19年,区纪委监委紧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巡视整改要求,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制定完善《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10余项制度,推进巡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用“常规+专项”方式,全年开展了4轮巡察,巡察18个区属单位党组织和50个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228个,向区纪委监委机关移交问题线索95个,十一届区委巡察覆盖率达到42.5%。制定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意见,推进巡察整改约谈、检查评价、通报曝光规范化。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巡察机构对区工信局、东丽开发区等13个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9年,区纪委监委坚持政治建设统领,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培根铸魂。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宣传教育、纪念建党98周年表彰活动,教育党员永葆初心。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交流使用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选拔13名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系统。大力度、高频率推动全员培训,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干部学习大讲堂、规范性文件解读例会22期,参训人员1758人次。举办培训班5期,创新开办“机关夜校”25期,组织干部大讲堂7期,累计培训1600余人次。坚持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全面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刀刃向内,全年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2件,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分别处理8人、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