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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丽区召开十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2-11-03 18:33:51 来源:区委巡察办

    11月2日,东丽区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天津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东丽区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启动十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于湧同志作动员讲话。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潘作成同志宣布关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名单和区委第三轮巡察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指出,十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的首轮巡察,巡察成果将直接体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成效,非常重要。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国之大者”,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和内涵要求,强化政治监督职能,确保政治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为推动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政治巡察的价值取向,坚持把“四个对照”作为政治巡察的监督标准,坚持把“四个紧盯”作为政治巡察的监督路径,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原则,以严的基调和有力举措开展政治监督,切实增强高质量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属性,对照“三个聚焦”和“正纪纠偏”监督重点,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执行制度、落实决策、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把握好常规巡察与专项治理的关系,把握好重点突破和全面排查的关系,把握好立足当下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善于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把握共性、突出个性,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把政治监督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同时,要做好统筹兼顾,在配合巡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自身工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要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清仓见底、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按巡察授权和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报告问题。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处置,坚决维护好全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大局。要帮助被巡察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同题共答的效果。与此同时,巡察干部要坚持“十不准”行为规范,杜绝口大气粗、高高在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防止出现“灯下黑”。

    经区委批准,十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将对区水务局、运管局、人力社保局、民政局,万新街道吴嘴股份经济合作社、杜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杨台股份经济合作社,新立街道泥窝股份经济合作社、新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宝元股份经济合作社,金钟街道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南何庄股份经济合作社、赵沽里股份经济合作社,金桥街道流芳股份经济合作社、穆家台股份经济合作社、东大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等1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