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2 16:20:00 来源: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对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研究室、区政府机关党组、区政府研究室党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人大机关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期,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摘编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办公室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室)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落实“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职责不到位,执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不严格,班子成员勇于担当、靠前服务的意识不够强。二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落实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欠缺。三是组织建设有差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党员民主评议等程序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铸就对党绝对忠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三是进一步发挥室务会领导和决策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着力建设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队伍。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督查室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不深入,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不足,研究制定落实措施与实际结合不紧,督查利剑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落实区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不到位,建立配套制度不及时,调研督查工作有缺位。执行区委《关于强化督促检查提升督查质效的措施》打折扣,至今未使用红黄牌和通报制度。三是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过硬,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支部选举、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督查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督查工作的政治属性。二是进一步健全督查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精准把握、统筹推进督查事项,提升工作质效。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建责任体系,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部门建设全面过硬。
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研究室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以文辅政”作用发挥不充分,调查研究职能缺失,未有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咨政服务实践。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底,制度建设流于形式,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三是党组织建设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质量不高,结合本单位违规违纪问题落实“以案三促”不到位。
整改意见: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当好区委决策的参谋助手。二是压实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要敢于直面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标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政府机关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政治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理论学习浅尝辄止,研究不深入不全面,落实“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职责不到位,在推动民心工程建设、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等方面用力不足。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在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廉政风险。三是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议事工作规则执行有欠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规范,主责考核反馈问题尚未整改。
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强化党组政治担当,聚焦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服务职责。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规范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好巡察反馈问题和主责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效果取得实效。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政府研究室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缺乏自觉学习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学用结合不紧密,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调查研究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研究不足、跟进不及时,缺乏全局性、前瞻性的建议。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党组和支部职能定位不清,制度建设不完善,在用制度管人上下功夫不够,在干部综合能力培养方面缺乏长效机制。
整改意见: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重点任务、关键环节,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提升调研工作质量,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意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加快补齐短板、补强弱项,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理论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到实处。落实机构改革工作调整的任务不及时。二是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相应手续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对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的执行监管有漏洞,存在廉政风险。三是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存在“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等问题。抓作风建设用力不足,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严,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内控评价发现问题整改迟缓。
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自觉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工作职责,为高质量做好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加大对第三方机构合同执行的监管力度,有效堵塞风险漏洞。三是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着力提高工作标准和干部履职能力。四是强化标本兼治,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发挥政治巡察“治本”功效。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大机关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对自身职责定位不准,未摆正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之间的关系,存在置身人大主责主业之外的倾向。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抓严管严治氛围不浓厚,党组和班子成员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有缺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资金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存在监管责任缺失。三是党组建设不够有力,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谋划党建工作思路不清,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有欠缺。
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找准着力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健全运行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二是真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形成坚持政治引领、聚焦主责主业、务实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认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抓好防范。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流程,厘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强化职责落实,推动高效运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内部制度规定。强化党员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政协机关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浮于表面,政治理论学习虚化、形式化,结合实际落实不具体。二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欠严实。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运用“第一种形态”不规范,缺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意识。三是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功能性专委会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强,党员委员教育管理有短板,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
整改意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决把党中央、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政协工作之中。二是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机关作风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一线思维”,筑牢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忠诚履职尽责,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持续推动净化政治生态。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员委员教育管理制度,推进功能性专委会党支部规范运行。深化内控管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堵塞风险漏洞,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